189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的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面临一个挑战:为冬季室内体育活动设计一项既能锻炼身体又能避免过度身体接触的运动。在短短两周内,他创造了一项全新的运动——篮球,并制定了最初的13条规则。
奈史密斯的初衷是设计一项可以在室内进行的团队运动,既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又能避免美式足球和橄榄球中常见的激烈冲撞。他借鉴了其他运动的元素,如足球的传球和曲棍球的球门概念,但将目标改为悬挂在空中的桃篮,以减少身体对抗。
最初的13条规则奠定了现代篮球的基础,尽管这些规则在今天看来颇为简单,却包含了这项运动的核心精神:
1. 球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投掷
2. 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击球(但不能用拳头)
3. 球员必须持球行进,不能带球跑动
4. 必须用手持球,不能用手臂或身体其他部位夹球
5. 不允许肩撞、抱、推、绊或击打对手
6. 用拳击球属于犯规
7. 任何一方连续犯规三次,对方得一分
8. 当球投进篮筐且停留在篮内,算得分
9. 界外球由最先触球的球员掷入
10. 裁判员负责判罚犯规并记录犯规次数
11. 裁判员负责判断球权归属和计时
12. 比赛分为两个15分钟的半场
13. 得分多的一方获胜
这些规则体现了奈史密斯强调技巧而非力量的核心理念。有趣的是,最初的篮球比赛使用的是一个足球和两个桃篮,每次进球后还需要用梯子取回球。
奈史密斯的13条规则经过百余年的演变,发展成了现代篮球的完整规则体系,但其中体现的公平竞争、团队合作和技巧至上的精神始终未变。如今,篮球已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而这都要归功于一位体育教师在1891年的创新思维。